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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个人贷款知识点精讲第四章个人住房贷款


  本章知识框架图:

  

第一节 基础知识

  一、个人住房贷款的概念和分类(★★★★★)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和大修理各类型住房的贷款。

  (一)按照资金来源划分

  按照资金来源划分,个人住房贷款包括自营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1)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运用信贷资金,向在城镇购买、建造或大修理各类型住房的个人发放的贷款。

  (2)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也称委托性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以及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专项住房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或大修住房时,可以同时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从而形成特定的个人住房贷款组合。简称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二)按照住房交易形态划分

  按照住房交易形态划分,个人住房贷款可分为新建房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二手房住房贷款。

  ①新建房个人住房贷款。俗称个人一手房贷款,是指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用于在一级市场上购买住房的贷款。

  ②个人二手房住房贷款。个人二手房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在住房二级市场上合法交易的各类型个人住房的贷款。

  (三)按照贷款利率的确定方式划分

  按照贷款利率的确定方式划分,个人住房贷款可分为固定利率贷款和浮动利率贷款。

  

  二、个人住房贷款的特征(★★★)

  个人住房贷款畸其他个人贷款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一)贷款期限长

  购房支出通常是家庭支出的主要部分,住房贷款也普遍占家庭负债的较大份额;个人住房贷款相对其他个人贷款而言金额较大,期限也较长,通常为l0~20年,最长可达30年,绝大多数采取分期还本付息的方式。

  (二)大多以抵押为前提建立的借贷关系

  通常情况下,个人住房贷款是以住房作抵押这一前提为条件发生的资金借贷行为,个人住房贷款的实质是一种融资关系而不是商品买卖关系。对于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方而言,其目的是通过借款融资而取得购买住房的资金,实现对住房的拥有,而不是为了出售作为抵押物的住房;对于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方而言,其取得该住房抵押权的目的并不是要实际占有住房,而是为了在贷出资金未能按期收回时,作为一种追偿贷款本息的保障。在抵押的情形下借款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占有。 来源233网校

  (三)风险具有系统性特点

  由于个人住房贷款大多数为房产抵押担保贷款,风险相对较低。但由于大多数个人住房贷款具有类似的贷款模式,系统性风险也相对集中。除了客户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等方面的因素外,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稳定性和规范性对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的影响也较大。

  

  三、个人住房贷款的发展历程(★)

  个人住房贷款在各国个人贷款业务中都是最主要的个人贷款产品,在我国也是最早开办、规模最大的个人贷款产品。国内个人住房贷款最早萌芽于改革开放初期,源于城市住宅制度的改革。l980年,在全国城市房屋住宅工作会议上,住房商品化作为今后的工作设想被提出来,同时被提出的还有购房可分期付款的思路。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为首批住房体制改革的试点城市,烟台、蚌埠两市分别成立了住房储蓄银行,开始发放住房贷款。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先后颁布了《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等一系列关于个人住房贷款的制度办法,标志着国内住房贷款业务的正式全面启动。

  四、个人住房贷款的要素(★★★★★)

  (一)贷款对象

  个人住房贷款的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规定的境外自然人。申请人还须满足贷款银行的其他要求,例如:①合法有效的身份或居留证明;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信用,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③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符合规定的首付款证明材料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④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⑤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利率

  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按商业性贷款利率执行,上限放开,实行下限管理。根据现行说法,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仍为基准利率的0.7倍。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l.1倍。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指导和监督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

  个人住房贷款的计息、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一般来说,个人住房贷款的期限在1年以内 (含1年)的贷款,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合同期内遇法定

  利率调整时,可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可在合同期间按月、按季、按年调整,也可采用固定利率的确定方式。但实践中,银行多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的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三)贷款期限

  个人一手房贷款和二手房贷款的期限由银行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最长期限都为30年。个人二手房贷款的期限不能超过所购住房的剩余使用年限。对于借款人已离退休或即将离退休的(目前法定退休年龄为男60岁,女55岁),贷款期限不宜过长,一般男性自然人的还款期限不超过65岁,女性自然人的还款期限不超过60岁。符合相关条件的,男性可放宽至70岁,女性可放宽至65岁。根据自身情况,各行规定有所差异。

  (四)还款方式

  个人住房贷款可采取多种还款方式进行还款。例如,一次还本付息法、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等比累进还款法、等额累进还款法及组合还款法等多种方法。其中,以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最为常用。一般来说,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借款人可采取一次还本付息法,即在贷款到期日前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可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等。

  借款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还款方法,但一笔借款合同只能选择一种还款方法,贷款合同签订后,未经贷款银行同意,不得更改还款方式。

  (五)担保方式

  个人住房贷款可实行抵押、质押和保证三种担保方式。贷款银行可根据借款人的具体情况,采用一种或同时采用几种贷款担保方式。

  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采取的担保方式以抵押担保为主,在未实现抵押登记前,普遍采取抵押加阶段性保证的方式。抵押加阶段性保证人通常是借款人所购住房的开发商或售房单位,且与银行签订《商品房销售贷款合作协议书》。在一手房贷款中,在房屋办妥抵押登记前,一般由开发商承担阶段性保证责任;而在二手房贷款中,一般由中介机构或担保机构承担阶段性保证的责任。

  (1)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抵押的财产必须符合《担保法》的法定条件。抵押物的价值按照抵押物的市场成交价或评估价格确定。借款人以所购住房作抵押的,银行通常要求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若以贷款银行认可的其他财产作抵押的,银行往往规定其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一定比例。

  (2)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质物可以是国家财政部发行的凭证式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符合贷款银行规定的企业债券、单位定期存单、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等有价证券。

  (3)采用保证担保方式的,保证人应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的贷款担保为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借款人之间、借款人与保证人之间不得相互提供保证。

  在贷款期间,经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贷款担保方式。抵押物、质押权利、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应与贷款银行重新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

  (六)贷款额度

  根据现行政策,个人住房贷款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

  套(及以上)住房的。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

  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第二节 贷款流程

  一、受理与调查

  (一)贷款的受理(★★★★★)

  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①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警官

  证、文职干部证、港澳台居民还乡证、居留证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②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材料,包括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④涉及抵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⑤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并提供能证明保证人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⑥购房首付款证明材料,包括借款人首付款交款单据(如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首付款尚未支付或者首付款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要提供用于购买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⑦银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二)贷前调查(★★★)

  贷前调查是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住房楼盘项目和借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可行性以及对借款人的品行、信誉、偿债能力、担保手段落实情况等进行调查和评估,形成贷前调查报告。

  1.对开发商及楼盘项目的调查

  对个人住房贷款楼盘项目的审查包括对开发商资信的审查、项目本身的审查以及对项目的实地考察,最后写出调查报告。

  (1)开发商资信审查。具体包括:房地产开发商资质审查;企业资信等级或信用程度;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会计报表;开发商的债权债务和为其他债权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企业法人代表的个人信用程度和管理层的决策能力。

  (2)项目审查。具体包括:项目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审查;项目的合法性审查;项目工程进度审查;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审查。

  (3)对项目的实地考察。银行除对项目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外,还需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其主要目的:一是检查开发商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否与实际一致,是否经过政府部门批准,从而保证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二是开发商从事房地产建筑和销售的资格认定。检查项目的工程进度是否达到政府部门规定预售的进度内。三是检查项目的位置是否理想,考察房屋售价是否符合市场价值,同时对项目的销售前景作出理性判断。233网 校

  (4)撰写调查报告。信贷人员依照银行的有关规定通过对开发商资信调查、项目有关资料审查以及实地考察后撰写出项目调查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开发商的企业概况、资信状况.

  b.开发商要求

  合作的项目情况、资金到位情况、工程进度情况、市场销售前景.

  c.通过商品房销售贷款的合作可给银行

  带来的效益和风险分析,即银行通过与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销售合作,将对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中间业务等各类业务带来哪些效益和风险;

  d.项目合作的可行性结论以及对可提供个人住房贷款的规模、相应年

  限及贷款成数提出建议。

  项目调查报告经审核人员审核,交有权审批部门审查核准。

  2.对借款人的调查

  (1)调查的方式和要求

  ①审查借款申请材料

  ②面谈借款申请人

  (2)调查的内容

  除参照个人贷款调查内容外,个人住房贷款还应重点调查以下内容:

  ①审核首付款证明

  ②审核购房合同或协议

  ③审核担保材料

  ④审核贷款真实性

  

  二、审查与审批(★★★)

  (一)贷款审查

  贷款审查人负责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对贷前调查人提交的《个人住房贷款调查审批表》、面谈记录以及贷前调查的内容是否完整进行审查。贷款审查人认为需要补充材料和完善调查内容的,可要求贷前调查人进一步落实。贷款审查人对贷前调查人提交的材料和调查内容的真实性有疑问的,可以进行重新调查。

  贷款审查人审查完毕后,应对贷前调查人提出的调查意见和贷款建议是否合理、合规等在《个人住房贷款调查审查表》上签署审查意见,连同申请材料、面谈记录等一并送交贷款审批人进行审批。

  (二)贷款审批

  个人住房贷款的审批流程可参照个人贷款部分,报批材料具体包括个人信贷业务报批材料清单、个人信贷业务申报审批表、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以及个人住房贷款办法及操作规程规定需提供的材料等。

  

  

  三、签约与发放(★★★★★)

  (一)贷款的签约

  经审批同意的,贷款银行与借款人、开发商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借款合同应符合法律规定,明确约定各方当事人的诚信承诺和贷款资金的用途、支付对象、支付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等。贷款的签约流程可参照个人贷款部分。

  (二)贷款的发放

  贷款发放前,贷款发放人应落实有关贷款发放条件。个人住房贷款应重点确认借款人首付款是否已全额支付到位以及借款人所购房屋为新建房的,要确认项目工程进度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有关放款条件,其他内容请遵守个人贷款的规定。

  四、支付管理(★★★)

  贷款人可以采用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的,银行应明确受托支付的条件,规范受托支付的审核要件,要求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时提出支付申请,并授权贷款人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贷款资金。银行应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后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工作。贷款人受托支付完成后,应详细记录资金流向,归集保存相关凭证。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事先约定,要求借款人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资金支付情况。贷款人应当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检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五、贷后管理(★★★★★)

  (一)贷后检查

  除参照个人贷款贷后检查内容外,还应对开发商和项目以及合作机构进行调查,调查的要点有:

  1.开发商的经营状况及账务状况。

  2.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3.项目工程形象进度。

  4.项目销售情况及资金回笼情况。

  5.产权证办理的情况。

  6.履行担保责任的情况。

  7.开发商履行商品房销售贷款合作协议的情况。

  8.合作机构的资信情况、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等。

  9.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按时、足额归还贷款的因素。

  (二)合同变更

  经审批同意变更借款合同主体后,贷款银行与变更后的借款人、担保人重新签订有关合同文本。在抵(质)押登记变更等有关手续办妥后,经办人填写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主体变更通知书,连同一份借款合同交会计部门办理有关借款主体变更事宜。新合同借款利率按原合同利率约定执行。个人住房贷款一般采用分期还款方式。这类方式中又有几种不同的还款方式,借款人的借款时采用何种还款方式,应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品种、贷款期限等条件,按借款人和银行双方协商结果在借款合同中予以明确。一种还款方式能否变更为另一种还款方式需要根据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贷款的回收

  银行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进行贷款的回收。借款人与银行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人归还借款采取的支付方式、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等。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银行则将还款情况定期告知借款人。

  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委托扣款和柜面还款两种方式。借款人可在合同中约定其中一种方式,也可以根据情况在贷款期间进行变更。借款人要按照借款合同中规定的还款方式进行还款。常用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

  (四)贷款风险分类和不良贷款的管理

  关于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分类和不良贷款的管理可参照个人贷款部分。

  (五)贷款档案管理

  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管理可参照个人贷款部分,贷款档案中的借款人的相关资料包括:借款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证件);贷款银行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经济收入和偿债能力证明;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意向书、合同书或其他有效文件;购房交易收件收据;所购住房的估价证明;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及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资信证明及同意提供担保的文件;房屋他项权利证明书;个人住房借款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保险合同、保险单据;个人住房贷款凭证;委托转账付款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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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9-16 10:10:18【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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