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财会类 > 考试动态 > 考试报名 >

徐州市关于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时间安排及考区设置
  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0年9月4日、5日两天。我市设立考点。
  二、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科目共设5科,分别为《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和《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实行3年滚动管理,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实行2年滚动管理,即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答题及试卷回收方式
  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各科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考生注意如下事项: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须知(答题卡首页);2.在指定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3.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 “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时请将严格检查。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发放。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取得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取得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可免试《财务会计》。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五、报名工作
  (一)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新考生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并缴费的报名组织方式,老考生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时间:5月10日9:00―5月24日16:00。报名网址:点击进入。
  (二)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于2010年5月25日-26日将有关报名材料送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现场缴费(对逾期未来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徐州市西安南路苏堤小区市人才市场315房间,资格审核期间联系电话:0516-85798407。
  新考生现场审核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0年度报名表 (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审计专业)。
  对报考资格存有疑问的考生可联系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16-85798231,考务咨询电话:85608529。
  (三)对于往年已报名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而言,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相应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要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要学习和熟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2004年3号部令)。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凡是在以往年度参加人事考试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从违纪当日算起,未满2年者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资格,不退还报名发生的各种费用。
  (四)准考证领取。考生于考前一周登陆徐州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教材征订
  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由省评协统一组织征订。省评协联系电话:025-83327742,传真:025―83327748。
  七、收费事宜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更新时间2022-03-13 10:56:53【至顶部↑】
联系我们 | 邮件: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QQ同号) |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客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