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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准考证打印通知


  2009年下半年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将于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举行。请考生于10月23日9:00至11月1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生必须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可登录考试报名主页(/apply),输入个人报考账号和密码,进入网上考试报名系统,点击准考证打印链接,即可进行打印。受甲型H1N1流感疫情影响,部分考点考试可能会取消或延期,请考生务必于10月29日登录准考证打印页面,查询考场是否如期进行考试。如考试取消或延期,准考证打印页面将给出相应提示,正常考试则准考证页面无变化。

  如遇技术问题,敬请咨询021-6165 1128。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

  2009年下半年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考生须知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考场纪律

2009年下半年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考生须知

  一、考试时间

  公共基础 2009年10月31日 9: 00--11:00

  个人理财 2009年10月31日 14:00--16:00

  公司信贷 2009年10月31日 14:00--16:00

  公共基础 2009年11月1日 9:00--11:00

  风险管理 2009年11月1日 14:00--16:00

  个人贷款 2009年11月1日 14:00--16:00

  考生个人具体考试场次及考点请于10月23日9:00至11月1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并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答卷方式

  闭卷,计算机考试,考试限时120分钟。

  三、试题类型

  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种题型。

  四、考场纪律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可进入候考场所待考,开考前45分钟所有考生必须进入指定考场。监考人员将在开考前45分钟内为考生逐一拍照,请考生听从监考人员安排按顺序入场,并核验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2. 考生拍照完毕进入考场后,如需离开考场必须携带准考证与有效身份证件,再次进场时需向监考老师出示。

  3.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护照),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入座后将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

  4.考试开始20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20分钟内未能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将不再接受该准考证号登录。

  5.考试过程中,系统将提供电子计算器,考生可选择使用鼠标方式或是数字键盘方式对其进行运算操作;同时,考场备有专用演算草稿纸,考生需自带演算用笔。严禁考生将任何资料、纸张、计算器及各类无线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统一存放在指定处,违者按作弊论处。

  6.考场为考生统一提供演算草稿纸。考生在演算草稿纸上必须填写自己的姓名及准考证号,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

  7. 考生遇到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得涉及试卷内容。

  8. 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不准吸烟或吃东西。考点统一向考生提供饮用水,考生不得自带水或食物进考场。

  9.考生在考试期间如需上厕所,应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在得到监考人员的允许后由工作人员陪同出入考场,再次进入考场时需向监考人员出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

  10.考生不得中途退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可提前提交试卷,并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抄录试题,演算草稿纸必须上交监考人员,不得带出考场,违者按作弊论处。提前交卷退场者需服从监考人员指挥,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五、违纪处理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考场纪律》。考试过程中所有考场均有摄像设备全程监控。

  1.考生在考试期间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监考人员提出批评和警告,并按要求立即改正。

  2. 在考试中考生由于以下行为之一,连续两次受到批评和警告的,监考人员将告知考生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并有权要求其退出考场,违纪情节严重的将由监考人员上报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记入个人从业操守档案,由认证办公室取消其两年的报考资格:

  (1)夹带、偷看、传递纸条或协助他人作弊;

  (2)交头接耳、互打手势、传递信号等;

  (3)抄袭或者试图抄袭带入考场的笔记、书本、电子仪器等;

  (4)与考场内外任何人士通讯或试图通讯的行为;

  (5)其他考试作弊行为。

  3. 在考试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考生,监考人员将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及成绩,要求其退出考场,并将其违纪行为上报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记入个人从业操守档案,由认证办公室取消其两年的报考资格:

  (1)替考和被替考的行为;

  (2)集体舞弊的行为;

  (3)使用假身份证件或提供假证件的行为;

  (4)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

  (5)未经许可擅自中途离开考场的行为;

  (6)将演算草稿纸带出考场;

  (7)严重扰乱考试秩序,危及考试工作人员安全。

  六、其它注意事项

  1.由于考试当日所采集照片将用于证书,请考生注意着装。

  2.建议考试当天考生采用公共交通方式到达考场,乘车线路详见准考证。各考点将为考生预留部分停车位,相关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考场纪律

  一、考试开始前4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规定考场,逐一进行现场拍照(照片将用于证书管理)。考生入座后输入准考证号登录考试系统,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验。考试指令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卷。

  二、考生拍照完毕进入考场后,如需离开考场必须携带准考证与有效身份证件,再次进场时需向监考老师出示。

  三、考生在入场时除携带演算用笔外,不准携带其他物品(如:书籍、资料、笔记本和自备草稿纸以及电子工具、计算器、食物、饮料等)。已携带入场的应按照要求存放指定位置,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应全部关闭。

  四、考试开始20分钟后,考生停止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提交试卷后立即退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不得再返回考场。

  五、考生登录考试系统后,应仔细核对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身份证件号、考试科目及本人照片,并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在下发的草稿纸上填写考生姓名及准考证号,考试结束后统一上交。

  六、考生因病不能坚持考试的,应报告监考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七、考生不得询问试题题意,如因系统原因或试题有误,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不得询问其他考生。

  八、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扰乱考场秩序,或交头接耳、传递纸条、传递物品、打手势、做暗号、夹带、窃视他人屏幕、代考以及其他违纪、舞弊行为者,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考生在考试期间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监考人员提出批评和警告,并按要求立即改正。

  2.在考试中考生由于以下行为之一,连续两次受到批评和警告的,监考人员将告知考生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并有权要求其退出考场,违纪情节严重的将由监考人员上报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记入个人从业操守档案,由认证办公室取消其两年的报考资格:

  (1)夹带、偷看、传递纸条或协助他人作弊;

  (2)交头接耳、互打手势、传递信号等;

  (3)抄袭或者试图抄袭带入考场的笔记、书本、电子仪器等;

  (4)与考场内外任何人士通讯或试图通讯的行为;

  (5)其他考试作弊行为。

  3. 在考试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考生,监考人员将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及成绩,要求其退出考场,并将其违纪行为上报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记入个人从业操守档案,由认证办公室取消其两年的报考资格:

  (1)替考和被替考的行为;

  (2)集体舞弊的行为;

  (3)使用假身份证件或提供假证件的行为;

  (4)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

  (5)未经许可擅自中途离开考场的行为;

  (6)将演算草稿纸带出考场;

  (7)严重扰乱考试秩序,危及考试工作人员安全。

  九、考试机出现故障,考生需举手示意,由技术人员进行处理,但不允许监考或技术人员帮助操作考试界面,或对题意做解释、提示。对故意关机或自行重新启动计算机的考生应责令其离开考场,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十、考生在考试期间如需上厕所,应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在得到监考人员的允许后由工作人员陪同出入考场,再次进入考场时需向监考人员出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

  十一、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向系统提交试卷,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场。严禁将考场统一发放的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抄录试题。提前结束考试退场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十二、除本场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专业知识水平考试:
考试内容以管理会计师(中级)教材:
《风险管理》、
《绩效管理》、
《决策分析》、
《责任会计》为主,此外还包括:
管理会计职业道德、
《中国总会计师(CFO)能力框架》和
《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试:
包括简答题、考试案例指导及问答和管理会计案例撰写。

更新时间2024-01-10 11:52:58【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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